送贈品的藝術(一)
“贈品”差不多是眾所周知的其中一種促銷方法.這純粹利用消費者的一時之貪婪心理,從而蒙蔽消費者在正常購物前之分析!
一些消費者誤以為利用相同的價錢,除了得到原本想要的產品外,更可得到額外的贈品.在一時貪小便宜之下,作出了購買的決定.其實所謂之"贈品",好多時都是羊毛出自羊身上,並非供應商真正送給顧客的!故此,贈品實是一種假象,利用消費者的貪心,認為此件產品物超所值,而作出購買的行動.
"贈品"也是一種變相的減價方法,在經濟不好的環境裏,消費者的信心很低迷,尤其是在通縮的環境裏,很多公司的產品都要割價求售.但是,要注意的是:
第一,是不是減價可以解決到問題?
我們要明白當一件產品的價格向下調是很容易,將來價格要向上調整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二,當公司的產品是"龍頭產品",即是Market Leader,當這件產品的價格向下調的時候,其他的類似性質的產品很快也會跟隨.故此,減價只能換來一時的止痛,但播下將來更痛苦的種子!消費者見到價格下調,他們只會覺得遲些購買可能會更平,在價格持續下降的惡性循環情況下,整體消費不但不會改善,更只會推向無底的深淵!故此,市場領導者在市場策略上都會盡量"頂住"自己商品的"面價",實際用不同的方式變相減價,接受通縮的現實."贈品"可以說時一種"游擊"的變相減價方案,不定時送一送贈品剌激一下銷路保住公司的營業額,也可保持產品質素較好的形象,亦可為將來回復產品的正常售價而鋪路!
利用"贈品"作為促銷的手段是可以做得高明些,那麼怎樣才算是高明呢? 就以個反面教材為例,現時在本港市面上買報紙是有紙巾送的,在這個例子中,報紙就是商品,紙巾就是贈品.但以送紙巾作為促銷的手段是十分之"低樁"的!
首先我們要明白送贈品的作用,送贈品的作用當然是要這件贈品引誘消費者購買.實行之初,可能是十分之成功,但是,這就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這就是送這個贈品沒有建立什麼"屏障"!
甲報攤可以送紙巾搶生意,乙報攤同樣好容易照跟還擊,丙報攤又可以照送紙巾以保持原有之市場佔有率!在亙相都可以用紙巾作為搶生意或促銷的武器時,這個"贈品"的作用很快就互相抵銷了!
故此,送紙巾這個"贈品"最後變相成為買報紙的必須附加物,買報紙送紙巾是應份的,如果買報紙沒有這件"贈品"送,顧客可能甚至不買的!所以若企業所送的"贈品"沒有建立"屏障",即是其他的競爭者都可以輕易送這"贈品"的話,任何企業提供這"贈品"後都得不到應有的效果,反而由一種不需要的銷售成本,變成必然的成本,引致企業的邊際利潤減少,最後得益就只有消費者了!所以發起用紙巾搶生意的營銷者,實際是該行業的千古罪人.
閣下又可能會應為"贈品"不只是一種促銷方法,而是變相減價的一種方法以增加銷售,但是都是同一道理,如果你懂得減價,而這個減價又沒有什麼"屏障"的話,減價的效用同樣是轉眼即逝!
各位不要以為只有小型企業在運用"贈品"這個促銷手段才忽略建立"屏障"這個錯誤,在2001年3月美聯物業率先為樓宇買家提供回饋印花稅(贈品)的優惠,變相減佣爭客,但送這個"贈品"同時也沒有建立甚麼"屏障",其他地產物業代理如中原地產,利嘉閣,香港置業,鴻運地產等同樣可以提供這項優惠,故此這個"贈品"的效果轉舜即逝,最後只演成一場鬧劇!
從以上例子可見,送"贈品"其實是有竅門的,如果其他競爭對手都可以提供這種贈品的優惠, "贈品"所帶來的效果只是會很短暫的,其他競爭對手為保護其原先之市場佔有率,都同樣可以以牙還牙,只會造成同業之惡性競爭.最後大家都有損失,只有顧客得益了!
"贈品"其實可以是一張"皇牌",或"奇兵"的一種,稱得上"皇牌"之一並不是要時常出的.時常出"皇牌",可能是黔驢技窮的表現!出得多是沒有用的,消費者只會麻木,其效用一定會隨著出"皇牌"的頻密性而Diminishing.
出"皇牌"的時候,第一個可能性通常是因為公司有危難,需要現金周轉之時,公司急需要透過促銷的手段短暫性增加公司之營業額以解公司的燃眉之急,,或做番條數達到公司全年的營業額目標,但要切記兵貴速,不貴久,當公司解圍之時就要即收,以免在未有足夠能力吞併其他競爭者的時候得罪太多同業,公司營業額之增加可能因為有部份潛在顧客跟本是想幫襯你,只是覺得貴公司之價格貴了些少,或者暫時缺乏一種"推動力"去實踐這個購買行動,"贈品"就在這時就變成一種"誘因"或"推動力"推使消費者購買或提早購買.如果要增強這個推動力的話,送"贈品"大可以有時間限制,更加迫使消費者提早作出消費的行動.這亦可帶給"同一市場定位"的競爭者一個信息,公司不是"全心侵略"他們的地盤,因為太過份的話,又太影響到其他競爭對手的原有市場佔有率時候,他們一定會來一個大報復!
第二個出"皇牌"的時候,可以是執行殺著,以抽薪止沸,剪草除根式消滅其他市場競爭對手,以免對方有機會反攻或報復!要行殺著的時候,先要裝備好自己,無恃其不來,持吾有所以待;無恃其不攻,持吾有而不可攻也,大量搜集對方的情報,計算好對方的實力,然後順天時待機會,如經濟不景時,可乘競爭者財政拮据或主要人才支柱流失時,配合其他"皇牌"以"閃電戰"式一舉將競爭對手踢出這個市場之外.故其疾如風,其除如林,侵略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霆.當競爭對手,在短時間有太多事發生的時候,使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才可以亂而取之,將他趕離這個市場之外!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奇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除此之外,送"贈品"這個手法要高明,最好要佈下後著,所謂後著,即是送了該"贈品"之後,又再能為公司帶來利益!例如送你一部打印機,不過你將來要幫我買墨水;送你一個濾水器,不過將來要幫我買濾芯;送你一部即影即有的相機,不過將來要幫我購買獨有的菲林.另外,如果公司有其他生產線,生產其他產品,就可以用該件產品試用裝形式"贈送"給消費者,來一個一箭雙鵰,同時助收利誘及推廣之效;如果公司有一些積存很久的存貨,置於貨倉之中,其存貨成本差不多貴過件貨,不如索性當"贈品"送了出去,利用埋該件產品的最後"價值",看了這些例子,這樣送"贈品"是不是高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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